一、邵东“悦富时代广场”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基本情况
1、项目名称:邵东“悦富时代广场”房地产开发项目。
2、项目位置:邵东市建设北路(原种子公司)
3、项目指标:项目规划设计经济技术指标为28层高楼房2栋,6层楼房1栋,容积率7.57,建筑密度48.58%,绿地率5.6%。项目于2012年开工建设,其中综合楼主体已经建至12层。其他住宅楼的桩基工程全部完成。总建筑面积77453.57平方米,其中T1栋为商务楼,施工建筑面积为30478.8平方米。T2栋为高层住宅,施工建筑面积为41880.78平方米,T3栋为多次住宅,施工建筑面积为5093.99平方米(具体见施工设计图)。建筑面积的计算执行《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》(GB/T 50353-2013)。
4、招标范围:
邵东“悦富时代广场”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建、未完成的土方、装饰装修、表后水电安装、消防、电梯工程(不含入户表前水电工程和地面配套工程)。具体结合施工设计图和合同约定。
5、资金来源:项目销售收入。
6、工期:450日历天。自发包方发出开工令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日止。
7、工程质量:达到《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》的合格标准。
8、设计单位:湖南方圆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。
9、监理单位:湖南盛祥工程项目管理公司
二、投标主体资格
1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。
2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(含贰级)资质,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;并在人员、设备、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。
3、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(失信被执行人没有投标资格)。
4、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,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。施工项目部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具有合法从业资格证。
三、招标单价
招标单价控制在1740元平方米至1800元/平方米之内。项目已完成的T1栋工程量以及项目基桩、土方工程、围墙等临时设施按2600万元从中标总价款中扣除。单价每降低幅度为15元,评标时,按每降低一个幅度增加一个加分档次。单价低于1740元或高于1800元的,均为废标。
四、建筑诚意金
1、投标人投标前汇入至少3500万元诚意金至管理人指定账户,诚意金每增加幅度为300万元,评标时,按每增加一个幅度增加一个加分档次。不足3500万元的,不具有投标资格。
2、建筑诚意金应当在2020年1月4日前汇入管理人指定账户。未中标的,诚意金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。
五、投标保证金
1、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。由投标方在2020年1月4日前汇入管理人账户。未中标的,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。
2、中标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拒签合同,保证金不予退还,归发包方所有。招标方有权同第二名签订合同,依此类推,也可以另行采取措施发包。
六、投标人承诺
1、明知工程价款只能从房屋销售收入中支付,房屋销售前,不要求发包方支付工程款。
2、对于未支付的工程款,不要求发包方承担利息或违约金。
3、进场前已经完成的工程,经安全和质量检查或检测后,自愿承担整改责任,自愿对项目整体承担质量责任。
4、自愿承担项目已经完成工程涉及的施工方的税金。
5、明知招标条件,为响应式投标,对招标文件中的合同内容明知并完全接受。中标后当即签订施工承包合同。
6、投标人对本公告第六条第1-5款全部内容无书面承诺的,按废标处理。
七、投标人须知
1、投标人报名时,可以向发包人索取承包合同文本、施工设计图(电子版)等文件,可以到项目现场踏勘,可以咨询项目建设相关事宜。
2、投标人报名时,应提供营业执照、施工资质证书、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(加盖公章),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委托书。报名时间自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1月4日下午17:00,报名地点为邵东市百富广场建行五楼。
3、投标文件应包含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,商务标包含单价报价、建筑诚意金支付(以实际到位金额为准)、书面承诺三部分即可。技术标部分由投标人按照建筑行业相关常规制作。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,密封并加盖公章。
4、技术标部分记载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,应符合本公告第二条第四款的规定;应当是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,投标单位至少最近两年连续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(附劳动合同和社保统筹费缴纳证明)。否则,技术标部分将被认为不合格,计零分。
5、中标后,未经发包方书面同意,中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得更改,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。
八、投标、开标、评标、中标与合同签订
1、成立评标委员会,评标委员会由债权人代表、政府工作组、人民法院、管理人组成。
2、评标细则和纪律由管理人制定,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严格遵守。
3、开评标时间定于2020年1月6日上午9:30分,地点为邵东市百富广场建行五楼。
4、投标文件在开评标当天9:00前由投标方交付给招标方,诚意金和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原件一并提交发包方。
5、评标结果公布后,中标方应当当即签订合同。
6、中标方拒签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又解除合同的,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,归发包方所有外,中标方还应当按已支付诚意金总额的5%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。
7、因中标方拒签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又解除合同,发包方采取其他方案重新发包的,如果重新发包的单价高于中标方的单价,中标方按已支付诚意金总额的5%承担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方因单价提高造成的损失的,则中标方应当按(重新发包单价-已中标单价)×77453.57平方米的计算方式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。
8、发包方有权在该项目重新发包后,并在诚意金中直接扣除以上违约金或损失,将剩余部分诚意金无息退还。
九、其他
1、诚意金和投标保证金应当汇入管理人专户。
开户行:湖南邵东湘淮村镇银行商贸城支行。
户名:湖南省鑫鑫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,
账号:820 194 600 018 008 14。
2、欢迎垂询,联系人:仇律师13574906836,唐律师13787159268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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